醉驾在很多人看来,和杀人、诈骗相比不是什么严重的罪行,比如郎永淳郎醉驾一事儿,很多人都持同情态度:他为妻子辞职是个好人、为妻子治病四处应酬很辛苦……
甚至在法院查明他没有请代驾,发生事故纯粹是自己驾车所为时,仍有人怀疑是事故对方的车主故意撞车碰瓷,还给带个了绝不向碰瓷者妥协的光环!还有人说,醉驾时肯定是因为醉酒自控力弱了才会违法的,平时不会这样,不要太苛刻……
#杨律说法#
我的观点是醉驾的人没什么可值得原谅的,看媒体跟着警察抓酒驾,每个人被抓后的说法都差不多“我就喝了一点点”、“我家离得很近”、“我是第一次喝酒开车、以后再也不敢了!”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第一次酒驾被抓的人未必是第一次酒后驾车,下次他也未必不敢了。
山西高平李某某去年因醉驾导致1人死亡,因交通肇事罪被高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执行。他还因此被吊销驾照,并终身禁驾。可没想到,今年10月下旬,他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醉驾上路,结果发生车祸,导致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他立即逃逸,当警方根据车辆信息电话联系他时,还谎称是自己儿子开的车,最后经家人作工作才向公安自首。
酒驾不但违法,更是一种恶习,为什么要醉驾入刑? 虽然不是每次醉驾都肯定发生严重事故,但是酒驾尤其是醉驾无疑对其他车辆、行为是一种严重威胁!酒驾错就是错,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不因该人是无业人员、富二代、官二代、还是品行良好的高尚人士而有什么区别,谈什么值得原谅和理解!对酒驾人员的宽容,就是对他、对社会、对每个人自己的威胁!
作者资料: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电视台“热线十二”直播评论员并曾录制《法律讲堂》,著有法制出版社《生活中的合同》一书,北京市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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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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