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联合公安部、工信部、网信办等十部委正式颁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指引》面世既是对去年颁布的《网贷管理办法》的有效补充,也是构筑网贷完善监管体系的重要一环;同时,它又让庞大网贷交易资金监管步入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的新阶段,正式拉开了网贷监管序幕,将对搅动行业变局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从当前看,《指引》出台有其合理性和及时性,因为近年网贷平台信用风险、激增的坏账风险、高企的合规成本等多重因素叠加,使网贷平台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更让广大普通投资者对网贷平台望而生畏;而《指引》则将无疑给了参与网贷平台的投资者一颗“定心丸”,对网贷平台在投资保障上、投资期望上、投资情感上都有了可靠依赖;更为重要的是消除了银行存管一直难以落地的尴尬状态,从根本上扭转了银行不进、第三方支付不退、网贷资金长期处于存管混乱的局面。
但《指引》落地最为重要的则是将改变整个网贷平台行业的监管生态,搅动整个网贷行业及其合作对象的变局,无异于给现有网贷平台不规范经营行为和无序竞争态势一个晴天霹雳,将加速网贷行业的重新洗牌。有专家预言,随着全国各地尤其是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大力推行互金整治方案,预计未来新的一轮洗牌结束后,正常运营平台不足三成,二八格局即将来临。从眼下看,《指引》将发挥四方面搅动作用:一是与《网贷管理办法》形成一个完整监管体系,为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更完善、更严格的整改标准和依据,使网贷行业“合规”与“不合规”有了明确的定性依据。二是将网贷行业划定了明确的分水岭,资金能够进入存管银行的网贷机构将获得监管部门正式认可,也为今后继续发展提供了契机;资金不能进入存管银行的网贷机构将被监管机构“驱逐”出局,会加速网贷行业从新洗牌。三是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被封杀,使网贷资金进入商业银行存管的正常途径,既使网贷资金存管“易主”,推动资金监管格局变化,也有效封堵了网贷平台“体外循环”通道,为网贷资金运行安全扫清了障碍。四是使网贷平台资金运行处于相对“封闭、安全”状态,为防范网贷平台违规违法经营及网贷跑路风险、确保投资人权益等方面将发挥更有效的保障功能,将改变全社会对网贷平台不安全的看法,将更多投资人和借款人吸引到网贷平台上来,为拓宽民众投资渠道、实现财富保值增值及为中小微企业(个人)借贷创造更为有利和安全可靠的金融生态环境。
对《指引》落地将对网贷行业形成的影响或冲击,银行机构与网贷行业都需引起足够重视:银行机构既要将《指引》严格落实到位,又要消除借《指引》故意给网贷行业设置障碍的倾向,将有可能进入资金存管行列的网贷平台挡在大门之外,从而加大网贷行业关门跑路等不必要的风险发生;网贷机构既要主动配合银行对资金存管要求,加强与银行沟通与合作,争取银行同情和支持,接受银行“检验”,争取将更多网贷组织纳入资金存管序列;同时要消除消极被动、灰心丧气甚至打着跑路歪心思的错误倾向,主动按照《网贷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约束自身行为,使自己步入规范健康发展轨道,创造条件使自己符合银行存管资金要求,加入正规军行列。
从银行机构来说应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努力消除资金存管成本过高问题,杜绝漫天要价的错误行为。就是说有意愿接受网贷组织资金存管的银行,其上级银行应积极与网贷机构进行磋商,并与其他银行加强沟通协作,制订出详细的、科学的、合理的托管收费标准,报各级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和银行监管当局审批或备案,解决存管委托方成本过高问题;出台详细存管资金收费标准,避免银行业凭借强势地位收取较高存管费而让不少网贷平台陷入经营困境的现象发生。据相关信息披露,目前完成银行存管的网贷平台尚不足一成,除了商业银行的合作意愿不强这一原因之外,难以负荷高昂的存管成本等也成为行业存管率低下的原因。且不少商业银行虽然开放存管对接,但要价太高。费率高达2‰-3‰;再加上通道费用,综合成本接近5‰,这对一个月成交量以亿计数的大平台来说是一笔几乎无法承受的开支。这个问题应引起存管银行的高度重视。尤其要防止银行工作人员在与网贷平台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中进行暗地利益勾结而发生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商业银行应构建好内控防范机制,防患于未然,确保存管资金安全。二要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搞好协调关系,为网贷组织存管之后步入正常经营创造宽松环境。虽然第三支付机构已被监管部门取消了网贷资金存管资格,但并不能因此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全面否定,应一如既往地与其进行业务合作: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机构原有与网贷组织合作方式、途径及其技术力量,是都可“拿来”并效仿的,存管银行也可向其学习,汲取网贷资金存管经验,提高网贷资金存管水平;另一方面,银行还可与第三支付机构进行相关业务合作,共同加强对网贷资金存管的监管,有效堵塞漏洞,充分发挥第三方支付在网贷存管资金中的补充作用。三要解决技术对接问题,确保网贷平台与资金存管银行“无缝对接”。据披露,很多小平台技术跟不上,一些平台的银行存管对接需耗时半年以上。因为网贷平台定位为小额借贷,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个人账户,需完成迁移,与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现资金实时划转,需要平台拥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同时,应加强部门合作,消除网贷资金存管制度性障碍。比如资金存管方面,目前真正开展P2P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毕竟少数,且标准不一,流程体验往往达不到P2P平台的期望值,甚至每家银行对于资金存管的理解也不相同,这导致P2P平台的接入存在障碍。这些都需资金存管银行及时、妥善解决好。
从网贷组织来说也需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积极研读《指引》具体条款和要求,积极寻找资金存管合作银行,不贻误时机。就是说,不管是否符合监管部门出台的《指引》要求,都要逐句逐字研读条款,吃透政策精神,然后制定切合实际的应对措施:符合资金存管要求的网贷组织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认真谈判,尽快达成资金存管协议,顺利度过清理整顿关,为下一步正常运作赢得时间、奠定基础;不符合资金存管要求的网贷组织也不能因此对未来发展前景失望,可积极与大的网贷组织协调沟通,争取他们的“兼并重组”,做大规模做强业务,转换一种方式争得生存发展机会;确实达不到资金存管要求而又寻找不到合作伙伴时,应做好清盘准备,制订好退出机会,千万不能采取卷款跑路等极端行为应对清理整顿,避免因此而影响整个网贷行业健康发展。二要以积极心态应对,严格按照《网贷管理办法》抓紧开展行业自查,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更多的网贷组织与银行开展资金存管合作。就是说对中央政府开展的专门清理整顿及资金存管《指引》不惧怕、不恐慌,按照监管要求努力规范约束自身经营行为,“兴利除弊”,将自己打造成合格的网贷组织,使更多的网贷组织不致因违规违法经营被强制摘牌,使更多的网贷组织经过清理整顿“洗礼”之后能“浴火重生”,实现“凤凰涅盘”,最终获得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的资格,为网贷组织整体行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要服从大局,保持理性态度,即便达不到资金存管要求,也要本着对行业负责、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按要求有序清退客户资金,确保网贷退出“软着陆”。就是说不能按要求进行资金存管或不具备条件找不到合作存管银行的网贷平台,确定好退出或关闭时间进度表,自觉禁止经营转入“地下活动”;尤其不具体资金存管条件的中小网贷组织在与经营规模大、且规范的网贷平台进行就地兼并或跨区域异地兼并不成功时,应通过各类媒体发布退出消息,告诉所有参与人,及时将借贷人资金退还,做到稳妥退出,不留任何“后遗症”, 为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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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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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给所有读者带来真金白银。
研究员,莫开伟,金融业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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