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消息,青岛银监局今日发布“青银监罚决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被罚款20万(人民币)。
处罚决定书显示,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违规事实(案由)是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青岛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公开资料显示,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06月19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占国,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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