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压力不减,特别是春节假期接近尾声,防控形势更加严峻。湖州银保监分局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银保监会、浙江银保监局、湖州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湖州实际,制定出台十二项举措,对全市银行业保险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细化、再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严格落实应急防控机制。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求各机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靠前指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应急工作机制,全力配合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每日疫情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二、实施重点企业清单管理。要求辖内各银行机构第一时间建立两张清单: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和医院清单、贷款临近到期的企业和农户清单,通过网络和电话逐一对接清单上的企业和农户,持续跟踪其资金需求状况,稳定其融资预期,帮助企业和农户提前做好资金运用安排。
三、全力保障医药企业融资。要求辖内各银行机构迅速对接各类医药、医疗器械生产厂商,了解企业生产扩产的经营需求,并在信贷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鼓励发放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合理下调贷款利率。涉及疫情相关企业的应急资金需求,开辟贷款绿色通道,简化授信审批流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四、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要求辖内各银行机构在企业复工前,认真研究制定企业复工金融服务方案,确保企业复工后及时跟进。优先安排信贷规模给疫情影响巨大的、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户。鼓励多使用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信贷技术手段,帮助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农户延长融资期限、稳定融资预期。指导湖州中信保重点做好外贸企业的保险服务。
五、适当扩大减费让利幅度。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调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帮助困难企业和居民共渡难关。要求辖内各法人机构提出明确的减费让利目标和行动措施,要求各非法人银行保险机构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行、上级公司的减费让利空间,各银行保险机构的减费让利政策均要向该分局备案。
六、畅通金融网络服务渠道。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提高线上业务办理效率,通过短信提醒、微信通知等形式,引导客户通过APP客户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保险等渠道办理业务,确保7*24小时服务热线畅通,减少客户赴营业网点办理业务频次,避免网点出现人员集聚。
七、开辟保险服务绿色通道。要求辖内各保险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救先行的原则,开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启动特案预赔服务,减少或取消报案时效、药品、等待期、赔付范围等限制,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提高理赔效率,切实缓解客户就诊的资金压力。鼓励为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志愿者、银行保险机构员工等重点群体提供针对性强、保障度高的保险产品。
八、加强营业场所疫情防控。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合理安排好网点营业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未营业网点要做好公告。切实加强营业场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柜台、安保等服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上岗,降低客户集聚带来的防疫压力。落实银行保险行业协会开展定期巡查,确保各银行保险机构的营业网点有序开展好金融服务。
九、完善员工安全防护工作。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员工疫情防控教育,实施清单制管理,逐日逐人全面排查员工春节假期去向和人员接触史,并建立“隔离、疑似、确诊”疫情日报机制、零报告机制,对存在感染隐患的,严格落实隔离观察,若有疑似症状的要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尽量减少线下营销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工作会议,尽量通过网络方式办公。
十、加大疫情防控正面引导。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通过公众号、APP客户端、官方网站以及营业网点 LED 屏等载体,及时客观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公众理性、科学应对疫情变化,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对接官方媒体,加强对金融服务的正面宣传,做好舆情风险防控,营造积极正面的抗击疫情舆论氛围。
十一、重视疫期消保服务工作。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消保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百姓益家”等载体作用,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反映问题,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网点服务公告和金融服务政策调整的解释工作,防止出现重大投诉及信访事件。同时,严防假借疫情名义开展金融诈骗、套利等非法活动。
十二、主动承担社会公益责任。落实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响应湖州银行业协会、湖州保险行业协会“同献爱心 共抗疫情”的倡议,在提供基础金融服务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公益责任,为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捐物、提供志愿服务,切实展现全市银行人、保险人的大爱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