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滁州一起因直播打赏引发的家庭纠纷引发广泛关注。3月12日,陈女士向媒体求助,称丈夫在两年多时间里,瞒着她给本地一名女主播打赏超百万元,还背负60万元贷款,几乎掏空家庭积蓄。
陈女士与丈夫结婚20多年,育有两个孩子,家庭经济一直由丈夫管理,她的工资也全部上交。从2022年6月开始,丈夫沉迷于打赏女主播,不仅每天在直播平台固定打赏数万元,还连续6个月,每月给女主播购买40克金条,累计送出240克,价值近20万元。为维持打赏,丈夫甚至贷款,直至陈女士发现时,家庭账户仅余3000元 。
陈女士发现此事后,与丈夫对峙,在整理597张打赏截图后,确认丈夫打赏金额超100万元。目前,陈女士已起诉女主播,要求返还打赏款项与金条。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指责该男子对家庭不负责任,“辛苦攒下的钱,就这么挥霍,对得起家人吗”;也有人为陈女士感到不值,“工资上交却换来这样的结果,太让人心寒” ;还有网友质疑女主播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行为,呼吁平台加强监管。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侵犯配偶财产权,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 ,无过错方可追回赠与财产。不过在实际执行中,此类案件往往面临取证难等问题。
(新闻来源:大象新闻、金羊网等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