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到圆满解决,感谢越牛新闻帮忙!”今天(3月12日)上午,越牛新闻记者再次见到业主楼女士,她开心地说道。
补偿达成一致
楼女士与开发商和解
“长达1个多月的投诉‘长跑’结束了,开发商终于提出了满意的《补偿方案》。”采访时,楼女士说,原本这周她与男友还计划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连申请材料都交给法院了。”
当记者问及具体补偿方案时,楼女士说,开发商承诺小区正式交付后,以物业费(含停车费)减扣的方式进行补偿。
“在退房、换房的要求被拒绝后,我曾提出按2000元/月的价格充当‘样板间’租赁费作为补偿(合计10月),这次的《补偿方案》具体也按相应金额(略低)进行协商。”楼女士告诉记者,赔偿总额约在1.7万元左右。
楼女士的新房曾被改成样板房,在自媒体平台营销推广
随后,越牛新闻记者致电楼女士所在楼盘的开发商负责人李经理了解情况。“新房被改样板间实属误会,我们也诚挚地向楼女士表达了歉意,补偿方案部分细节还有待完善。”采访时,李经理承诺,将在两周内与楼女士签订协议。
售楼处许诺房屋“恢复原样”
楼女士:交付验收后将装修“爱巢”
当天,记者跟随楼女士再次来到位于HFC华发金融活力城的臻庭11幢的房子,昔日“样板间”家具均已搬空。
“前不久,售楼处也打来电话,表示将妥善处理房内的电视背景等‘装修硬件’。”楼女士指着现场的部分装修摆设对记者说。
《购房合同》的相应条款
《购房合同》关于“查验房屋”条款中提及“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60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用,修复后再行交付”。对此,楼女士表示,售楼处已许诺将尽快让房屋“恢复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