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拓展事业急需资金的李先生如愿贷到了资金。但他没想到的是,还要支付数十万元的贷款中介“服务费”,先前约好的利率也从4%变成10%左右……2022年到2023年,以苗某、夏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组建多家公司,假冒某知名银行工作人员,谎称可办理低息优惠贷款,诱骗客户签订服务合同,骗取巨额“服务费”。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涉案人员均被判刑。
“天降”大额贷款
李先生是一家小型企业的老板,因企业扩张急需一笔资金。2022年6月,李先生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请问是李先生吗?我们是某知名银行贷款平台的,了解到您有贷款需求,方便加个微信详细聊聊吗?”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听起来热情又专业。李先生一听是某知名银行,心中稍感安心,同意继续跟对方沟通。
李先生简单了解对方的贷款业务后,表示为了公司业务拓展想贷款240万元。“没问题,像您这样的企业,我们肯定全力支持!”对方回答。
当天下午,李先生被拉进贷款专人服务群。一个头像看起来很职业的人发来消息:“李先生,为了给您精准匹配贷款方案,需要查看您公司的发票数据。您按我发的步骤,先安装几个软件,我们远程帮您操作。”李先生心中闪过一丝疑虑,但一想到对方是正规银行,还是咬咬牙照做了。
紧接着,对方又发来一连串各大银行及贷款平台的二维码,要求李先生扫码填写公司和法人信息,再进行法人活体识别。他一边操作,一边看着手机屏幕上不断弹出的验证码短信,按照客服的指示将验证码发到群里。
没过几天,第一笔120万元的贷款终于到账,可还没等李先生松口气,对方又发来消息,说需要支付约16万元的“服务费”。李先生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但想到公司还等着这笔钱周转,他还是向对方转去“服务费”。
贷款黑中介落网
李先生后期越想越不对,便要求对方将还款计划表发来看看。他仔细一看,顿时气得涨红了脸:“合同上写的是年化利率3.85%,先息后本,可这还款计划表上怎么是等额本息,而且利息高得离谱!一笔年化利率8.99%,另一笔12.24%。你们这不是欺骗我吗?”
但李先生的一场质问换来的却是对方轻飘飘的几句安抚:“这都是小误会。后续我们会把您加入白名单,修改年化利率、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的。剩下的120万元贷款也会尽快帮您办下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李先生从最初的期待,逐渐变得焦虑直到愤怒——他发现客服专员已经将自己拉黑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心信任的“知名银行”不仅骗走了他高额的“服务费”,还让他陷入了高息贷款的窘境,李先生选择了报警。
随着警方调查,这个披着贷款中介外衣,实则行合同诈骗之实的团伙终于浮出水面。苗某、夏某等人形成了“话术诱导”“合同欺骗”“售后安抚”在内的分工明确、紧密配合的犯罪链条。
侦查机关发现,2022年以来,苗某、夏某等人分别组建多家“贷款中介”公司,雇佣组织人员假冒某知名银行工作人员,对外谎称可办理低息优惠贷款,编造虚假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吸引客户与其签订服务合同,骗取被害人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用逾千万元。
2024年5月,公安机关将同类关联案件移送至闵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精准指控集中公诉
经查,被告人苗某、夏某先后自行开设公司或受雇于他人,招募业务人员及客服人员,对外谎称可办理低息优惠贷款以吸引客户。业务人员通过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获取客户信息后,虚假承诺可为客户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等,诱骗客户签订服务合同,约定虚假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在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和贷款银行之间凭空虚增了中间环节,收取没有任何依据的“服务费”。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根据涉案人员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涉案金额等,对70多名涉案人员进行分层分类处理,集中公诉多起“贷款中介”案件。其中,以合同诈骗罪对苗某、夏某、史某等20余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余地位作用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的人员做不起诉处理。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苗某、夏某等人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年,各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