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来不是保护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而应该是保护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
年龄从来都不是免死金牌,当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时,法律是否应该偏向受害的弱势一方呢?
17岁男孩因没买烟遭到群殴,昏迷住院十天,头晕小腿没知觉!
2月12日,网络上曝出的一则消息:河南安阳一名17岁男孩和一群同伴在玩游戏输掉以后,因被要求买烟没做到从而遭到对方群殴。
男孩因此被殴打昏迷入院,住院10来天,家属报警后希望严惩施暴一方,然而最终得来的回应却令人失望至极。
受害者家属告知媒体记者,自家孩子和对方一群人玩游戏,结果在输掉以后被要求给对方十几个人每个人买一条玉溪烟,并且还需要向对方鞠躬道歉。
且不说男孩答不答应,十几条玉溪烟以男孩的经济能力也做不到,更何况是如此不合理的要求。
在男孩拒绝后,对方便对其进行了群殴。
家属报警后希望警方能够依法严惩施暴者,但是没想到警方竟然没有抓人。
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施暴者还在网络上炫耀,并且嚣张喊话:“打得太轻”!
消息传到网络上,网友们纷纷气愤不已,同时也疑惑男孩已经被打昏迷入院,这么严重的伤情为什么不抓人?
派出所回应:年龄不够,处理结果是治安处罚罚款。
针对此事,当地派出所给出了回应。
面对来访记者,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施暴者一方因为年龄不够的问题,处理结果就是治安处罚罚款,家属可以去起诉要求赔偿。
并且告知动手的人没有那么多,有部分是在围观的人。
这么一说,大众就明白了,并不是派出所不作为,派出所也是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处理,但是打人者不够年龄,所以只能走起诉赔偿这条路。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
“未成年犯罪有未成年保护法保着,未成年受害者又有啥来保?未成年保护法不应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保护伞!”
“尽管存在未成年保护法,但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受害者,而不应该是施暴者。建议对施暴者追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建议严惩!杀鸡儆猴!不然他们都存在侥幸心理!”
最后说两句:
如果不严肃处理,将会增长他们的侥幸心理,那些围观的也有样学样,到时候该怎么办?这种后果更加是大众都不愿意看到的。
“子不教父之过”,“熊孩子”的家长也必须从家教入手,以身作则,否则迟早会有后悔的一天。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天南地北大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