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于2025年2月1日开始执行,对房产、子女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
关于房产: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双方名下,在离婚诉讼时,若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且双方有争议,法院将结合给予目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判决。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若赠与合同约定只给予自己的子女,则按照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房屋不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都可以判决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但也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事实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关于子女:
新规虽然未直接提及子女抚养权的具体变化,但强调了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要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引导家庭成员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关于财产分割: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更加严格,一方私自借债未用于家庭生活的,不算共同债务。
出轨等过错行为对财产分割的影响变小,除非构成同居或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