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起,马某在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并未给马某缴纳社保。2022年1月9日,马某在上班时突感不适,第二天前往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住院当天,马某给保安队长艾某打了电话并告知其病情及后续住院治疗情况。2022年1月11日,公司以马某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为由解除了与马某的劳动关系。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公司在马某住院治疗期间要求其上班,并以马某连续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故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患病、负伤,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职工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工人日报)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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