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一名顾客在北京的海底捞火锅店就餐时声称在点单的虾滑中发现了疑似蛆虫的异物。
该顾客表示,在发现这一问题后,他立即与门店工作人员沟通,但未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处理。
海底捞方面回应称,所谓的“蛆虫”实际上是黑虎虾的虾筋部分,当这部分被弄断后会呈现白色且分段的样子。
海底捞客服也表示将记录此事件并上报给相关部门,并承诺会有负责人核实情况后再进行处理。
此外,还有一则相似案例发生在河南许昌市的海底捞绿洲广场店,黄先生于3月16日凌晨3点左右在店内发现菜品中有黑色异物,疑似虫子。
经过长时间的交涉和等待,最终确定异物为毛线球,与顾客当日穿着的毛衣线基本一致。
虽然两起事件中的异物来源不同,但都引发了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哪里是服务行业的标杆企业?面对顾客的问题不仅不积极解决,反而推诿责任,甚至说是虾筋!这样的解释让人难以接受,难道消费者的眼睛都是瞎的吗?”
也有网友认为,海底捞以前的好口碑现在都快败光了。
遇到问题不是想着怎么快速妥善地解决,而是想尽办法撇清关系,这种态度真的让人心寒。
以后再也不会去吃了,更不会推荐给别人。
那么,如果海底捞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保证其提供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若海底捞提供的食品中确实含有非食品物质(如虫子),则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同时,依据该法第148条,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因此,若确认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海底捞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