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4日,在北京发生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
一辆价值约130万元人民币的新车在还未上牌的情况下,被一辆送货的面包车剐蹭。
车主狄先生发现后,并未选择报警或要求赔偿,而是让面包车司机简单擦拭了受损部位便离开了现场。
狄先生表示,考虑到快过年了,大家都不容易,而且车辆是用来驾驶而非供奉的,因此对于这样的小刮擦并不在意。
他希望通过友好处理,可以让双方都保持愉快的心情。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纵容不良行为!如果每个人都像这位车主一样宽容,那么道路上的规则将形同虚设。这种态度只会鼓励更多的人忽视交通法规。”
也有网友认为,所谓的‘大气’不过是对自己权益的漠视。新车刚买就被刮花,居然还能笑得出来?这不是格局大,这是愚蠢。应该依法维权,而不是为了图一时之快就放弃应有的权利。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呢?
根据中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一方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本案中,面包车司机的行为构成了对狄先生财产权利(即其车辆)的侵犯,即使损害较小,车主也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修理费用或其他合理的经济损失。
不过,鉴于狄先生选择了谅解并放弃了索赔的权利,法律上也尊重个人的选择权,但这并不代表放弃了未来可能产生的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