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记者王迟)记者从国家移民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交流交往,经全面评估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进一步放宽优化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
一是延长停留时间。将过境免签外国人在境内停留时间由原72小时和144小时均延长为10天,实行240小时过境免签。
二是增加适用口岸。增加山西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口岸,江苏无锡苏南硕放、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口岸,浙江温州龙湾、金华义乌国际机场口岸,安徽合肥新桥、黄山屯溪国际机场口岸,福建福州长乐、泉州晋江、南平武夷山国际机场口岸,江西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口岸,山东济南遥墙、烟台蓬莱、威海大水泊国际机场口岸,湖南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口岸,广西南宁吴圩、北海福成国际机场口岸,海南海口美兰、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口岸,四川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贵州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口岸等21个口岸为240小时过境免签人员入境口岸。政策适用口岸总数从原有的39个增加至60个。
三是扩大停留活动区域。政策适用省份总数从19个增加至24个。新增山西、安徽、江西、海南、贵州5省中,政策适用人员在安徽、海南、贵州3省停留活动区域为全省,在山西省停留活动区域为太原和大同市,在江西省停留活动区域为南昌和景德镇市。将政策适用人员在福建、湖北、陕西3省停留活动区域扩大至全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停留活动区域扩大至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河池、来宾12市行政区域。政策适用人员可以在24个省(区、市)规定停留活动区域内跨省域旅行。
放宽优化过境免签政策后,符合条件的俄罗斯、巴西、英国、美国、加拿大等54国人员,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可从24个省(区、市)60个口岸中任一口岸免签入境,并在规定区域停留活动不超过240小时,停留期间可从事旅游、商务、访问、探亲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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