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一男子冒充警察4个月内与3名女子谈恋爱,自称警察收入低,女朋友不会让其买单
“你在什么地方工作?从事什么职业呢?” “公安局。” 是高干子弟吗?是正式民警吗?一个月就能升职?看来外面的身份其实都是自己赋予的!
最近,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大山坪派出所收到了市民的投诉,反映在江阳地区有一名男子假冒警察进行诈骗活动。
在接到举报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最终在一家火锅店内将正在用餐的犯罪嫌疑人牟某抓获。
嫌疑人牟某表示,他一直有当警察的梦想,同时也认为警察的薪资较低。为了能够在恋爱中不让女朋友感到尴尬,他决定假装成警察,于是在网上购买了警服和相关标识,踏上了“诈骗”之路。
自今年8月以来,牟某开始对身边的人表示,他的母亲是一位省公安厅的高级官员,因此在江阳区为他找到了一个正式的民警职位。当然,如果有人需要帮助,只要支付到位,就没有任何问题。
为了显得自己更具权威,一个月后他迅速将一杠一的警衔提升为一杠二,并宣称自己已经晋升,拥有了更高的权限……
在过去的4个月中,牟某假冒警察身份,欺骗他人感情,与3名女子建立了恋爱关系。这些受害者直到真正的警察联系她们时才恍若醒悟,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目前,江阳警方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牟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其涉嫌招摇撞骗罪,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普及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者,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以进行诈骗的,将根据前述规定受到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