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由于碧桂园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今日,碧桂园(02007.HK)方面回应媒体称,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全力推进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以期尽可能加快公司的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尽快出具2023年年度报告。
此前12月6日,碧桂园在港交所公告,公司及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总裁莫斌及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由于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披露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分别对公司、杨惠妍、莫斌、伍碧君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据此,上交所对(其中包括)公司、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另外,碧桂园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及杨惠妍亦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交所通知,由于碧桂园地产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提交并披露碧桂园地产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别对碧桂园地产、其董事长杨惠妍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据此,上交所及深交所对(其中包括)碧桂园地产及杨惠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碧桂园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审阅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相关函件。鉴于相关违规乃由于本集团未能及时完成对2023年度业绩的审计等客观原因导致,并非因相关人士怠于履职尽责,因此董事会(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除外)认为无理由对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的诚信及能力存疑,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继续担任执行董事为合适。集团高度重视上述通报批评事项,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循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红星新闻、证券时报、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