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越南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对该国房地产大亨、万盛发集团前董事长张美兰(Truong My Lan)的死刑判决。法官认为,该案“造成损失巨大”“后果极其严重”,没有减刑的依据。不过,根据越南法律,如果她归还被认定侵吞资产的至少四分之三,并与当局合作,她仍然可能获得减刑。据此前报道,越南检察官称,张美兰必须偿还约110亿美元才能免于死刑。今年4月,68岁的张美兰被判挪用西贡商业银行123亿美元而被判处死刑。
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