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据媒体报道,2022年6月9日凌晨1时许,一场悲剧在成都市的某个小区内上演。
小丽(化名),一位年轻女子,在与前男友骆某发生激烈争执后,被骆某从5楼阳台推下。
骆某随后也跳楼自杀,但两人都幸免于难。
小丽坠落至2楼时被雨棚接住,仅受轻伤;而骆某则因坠落导致胸部以下完全瘫痪。
这对情侣的故事始于大学时期,两人毕业后一度商讨结婚事宜,但最终因性格不合和经济压力而分手。
骆某多次试图挽回这段关系未果。
案发当晚,骆某闯入小丽租住的地方,将门反锁,并强迫她复合。
绝望之下,骆某采取了极端手段,企图通过共同死亡来结束这一切痛苦。
尽管小丽挣扎着抓住窗台,但骆某还是狠心地推开了她。
事后,骆某被捕并送医治疗。
经鉴定,他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作案时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
2023年7月,锦江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骆某提起公诉,同年9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件处理过程中,小丽还获得了骆某家人赔偿的经济损失共计6.8万元人民币。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就是个疯子!以为自己是什么?爱就是这么自私吗?为了自己的痛苦就要把别人一起拖下地狱?还好小丽没有死,不然这样的渣男真是活该坐牢一辈子!”
也有网友认为,感情纠纷解决不了就想着同归于尽?这是什么逻辑?难道他不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就算有病也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希望小丽能够彻底摆脱这种噩梦般的关系,重新开始新生活。
那么,为何骆某被判故意杀人罪而非过失致人重伤罪呢?
依据案件描述,骆某清楚地意识到将其女友从小高层推下的行为可能导致对方死亡的结果,但他并未采取任何措施避免这一结果的发生。
即使最终小丽幸存下来,只要存在明显的杀意,即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过失致人重伤罪指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的情形。
显然,骆某的行为不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定义,因此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