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惠州宣判了一起遗产继承案,登上热搜,引发关注

富商去世将遗产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法院:婚外情有违公序良俗,但非婚生女可继承总遗产的80%,婚生女儿继承20%。

案情是这样的,朱总是当地有名的富商,身价很可观。一把年纪的他有原配有小三,有婚生女,也有私生女。

原配死得早,没立过遗嘱。所以朱总和婚生女以前就打过官司。

大家都知道,原配的遗产主要包括其婚前财产和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定继承再由朱总和婚生女分配继承。

最终,法院将原配的遗产判给了婚生女40%,共计761万。

2023年,朱总也去世了,但朱总在2021年就曾立遗嘱,将遗产一分为二,留给婚外情对象和私生女,一人一半,婚生女一分儿没得。

于是,婚生女又打官司,法庭受理了。

《民法典》明确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且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最终,法院认定,富商遗嘱中留给私生女的50%遗产是有效的,但是赠予小三的50%,因“婚外情有违公序良俗”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这50%,就由非婚生女和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又因为非婚母女跟朱总共同生活期限较长,该50%由非婚生女继承6成、婚生女继承4成。

综合下来,私生女继承总遗产50%+50%×0.6=80%,婚生女则继承50%×0.4=20%。

最后结果就是私生女拿了老头80%的遗产,婚生女拿20%。

看似合理合法,但双方都不满意。

第三者母女:明明遗嘱上是100%,凭什么要分给旁人20%?写遗嘱的时候原配已去世,朱总属于单身状态,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

原配婚生女表示,父亲出轨导致母亲精神分裂、立不了遗嘱,母亲去世后,她60%的遗产由有过错的父亲继承。现在的判决结果让属于母亲的部分财产流向了伤害她的人,自己无法接受。

这可为难了,一边是法律规定和死者意愿,一边是公序良俗和传统的婚姻秩序,两难呐!网友们也炸了,纷纷表示:又多了一个不结婚的理由。

目前,婚生女已经将向高院申请再审,让我们拭目以待最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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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真实案例改编,图片源自平台正版图库,仅配合叙事,侵删。原创文章,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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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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