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据媒体报道,一起因巨额保险金引发的悲剧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大连警方透露,辽宁男子李某因个人债务高达上百万,为获取巨额保险赔偿,竟将妻子李某环推下轮船,导致其不幸坠海身亡。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与审理,辽宁高院驳回了李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死刑的判决。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为了钱可以做出如此残忍的行为,真是让人寒心。这种人就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不然怎么对得起受害者家属和社会的正义感?”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人渣根本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用最恶劣的方式谋取私利,完全不顾及他人生命安全,这样的行为应该被彻底根除。法律必须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以儆效尤!
那么,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某为了获得巨额保险金,故意将妻子推下轮船,直接导致了妻子的死亡,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即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和目的,实施了具体的杀人行为,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因此,法院认定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依法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