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浙大就“贫困生晒国内外旅游照”一事发布情况通报:经学院研究,认为该生存在《办法》规定的不合理消费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取消其受资助资格。目前,学生本人已经认识到错误,接受处理结果,并做了书面检查。

以下为通报全文:

情况通报

近日,网络反映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受助对象方某晒国内外旅游照,引发广泛关注。学院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面谈涉事学生,查阅有关材料,审查认定程序,开展相应调查工作。

经核实,方某为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021级本科生,于2021-2022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被认定为资助对象,2022-2023学年因经济困难有所缓解未申请资助对象资格,资助的认定流程和申请材料符合《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今年以来,该生有多次出行各地的情况,其中旅游3次。经学院研究,认为该生存在《办法》规定的不合理消费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取消其受资助资格。目前,学生本人已经认识到错误,接受处理结果,并做了书面检查。

学院深入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进一步做好受助对象经济状况的动态了解,完善意见建议的响应和反馈机制,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3日

据大皖新闻此前报道,近日,有多位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一位拿学校资助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朋友圈晒出到国内外多地旅游的照片,引发关注。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发布信息的网民称该学生姓方,是2021级本科生,疑似该学生朋友圈截图显示,发布的朋友圈定位包括昆明、丽江、西藏、三亚、苏州、重庆、四川、厦门、泉州、新疆、上海、青岛、烟台、大连、韩国、日本等地。

社交平台截图

事件在浙江大学一校园论坛上也引发了很大的讨论。大皖新闻记者收到了多张疑似方同学在校园论坛上发布的解释帖截图,其中发帖人从收入来源、为什么申请资助、出行支出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自己的情况。收入来源包括勤工助学1100小时的收入、历年累计奖学金、学校资助、家教所得等等。

帖子中还称,他父母多年前离异,目前都未负责他的生活费和学费。父亲因生意失败欠债几百万,目前在工厂做小时工。他还有一个8岁的弟弟,母亲在鞋厂务工,收入入不敷出。他自己要负担爷爷的生活费。

帖子中还解释,朋友圈里去的那些地方,部分是因为出任务和社会实践去的,并不是旅游;部分是因私出行,包括朋友生日、看望母亲等;帖子中对去韩国济州岛和日本大阪等地旅游的行程,列出了较详细的支出明细,并强调是“使用自己的存款前往旅行”。帖子中还称,“我的个人收入是能覆盖支出的,我勤工助学奖学金等所得,除了用于上述途径外,均用于日常生活费用和学费。再次对自己错误意识向大家道歉。”

帖子中还表示,“本人家庭条件差,但因自己如今依靠勤工助学和奖学金获得了一定的报酬,我有能力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此外还有一定的结余,于是我产生了错误的认识,我以为我可以依靠这一笔钱去充实自我,去看看以前我没有能力、我家庭不能支撑我去到的地方看看。”

11月21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询问对于网民发帖子称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一位领取助学金的本科学生去多地旅游一事,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助学金的事情,学校这边是一直在调查处理的。”

上述浙江大学校园论坛上一则被指是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账号发布的信息称,“方同学入校时因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资助对象。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生活条件有所改善。最近学院了解到其出现了一些不合理消费,经查属实,根据学校的资助文件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取消其受助资格,停止困难资助。”

11月21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党政办公室求证方同学遭受质疑一事,未获得回应。该学院一位领导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此事“已经处理好了”,但并未说明具体的处理情况,让记者联系浙江大学宣传部。记者随后拨打浙江大学宣传部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老师不在,就挂断了电话,记者随后多次拨打电话都无人接听。

极目锐评>>>

获学校资助的学生晒国内外旅游照片?资助工作动态管理不可松懈

拿着属于困难学生的资助款,却没有专心学业,而是过着全国各地逍遥游的日子,该举报一经曝光,立刻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让这种一年去20多个地方旅游的人拿助学金,对得起每一个纳税人的钱吗?”

梳理事件脉络不难看出,方同学入学时可能家庭条件确实比较困难,符合受助学生的认定标准,但之后依靠自身努力获得了一定的收入,所以他认为,花自己赚的钱出国旅游,没什么不对,获得资助和攒钱旅行并不矛盾。

然而,由社会普遍观念来看,很多普通家庭的学生,没有接受资助,也没有余裕去体验国外旅行,甚至不少上班族,工作数年后也未必舍得出国游玩。在大众的观念中,出国旅行属于非必要的高消费,并不是一定要在求学期间去,更不应该一边拿助学金一边去,能承担这类高消费的人,不应被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不应占用有限的资助名额。

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享受高消费,这是个争论已久的问题。有人认为,寒门学子也有偶尔享受生活的权利,不必每天都过得艰难困苦,活成人们眼中“贫困生”的样子;但更多人还是持有反对观点,认为学生既然领了助学金,证明其生活是需要资助的,而高消费恰恰证明其经济有余裕,这种显然矛盾的行为,是对助学金意义的消解,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占和浪费。

从国家到学校,再到社会公益团体,现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渠道越来越多,传递着对困难学生的温暖和关爱。这些资助的目的,在于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让他们能够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学业,努力求学成才。如果资助款没有发到应受资助的人手上,不仅会损害教育公平,污染校园风气,还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失去获得资助的机会。因此,确保受助学生没有奢侈消费行为,并不是刻板印象和偏见,而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必要之举。

此次风波,更加凸显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管理的重要性。人的经济状况是在不断变化的,现在大学生兼职和获得收入的途径很多,有些学生可能今年经济条件还比较困难,但明年就已经有了不错的收入。因此,对于资助对象的认定必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及时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学生的实际情况变化,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社会负面影响。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从来不应止于简单的“发钱了事”。在资助款项发放前,必须确保整个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确保资助学生信息真实有效,助学款项精准发放;助学款发放后,还需建立一套有效的跟踪机制,定期评估受助学生的生活状况和经济需求,对于经济状况改善的学生,及时移出资助名单,对于弄虚作假者,更应取消认定,追回资助资金。

此外,扶贫要先扶志,须加强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资助学生积极进取,克服困难,勤学笃志,茁壮成才。唯有如此,才能让助学金发挥出最大的效果,真正做到“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来源:极目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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