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门头区人民沟法院审结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死者母亲与死者生前女友因骨灰争夺引发的纷争,终于落下帷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据了解,赵阿姨之子张某因故逝世,因自身年事已高,便委托侄孙小张料理丧事。张某遗体火化时,赵阿姨本人未亲自到场,小张等亲属在场。经小张同意,张某生前女友李女士为怀念追思,取走了部分骨灰。几天后,赵阿姨从亲属口中得知此事。赵阿姨难以接受,前往李女士家中索要骨灰未果,并因此事身体不适,多次就医治疗。赵阿姨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女士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女士已经向赵阿姨归还了骨灰。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的行为并不符合侵犯他人一般人格权的要件,不构成对赵阿姨一般人格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赵阿姨的诉讼请求。
【来源:北京门头沟法院、青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