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暴力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共批捕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2.5万余人,起诉侵害未成年被告人30.6万余人。
过去五年,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甘肃马某某、司某某等强奸幼女案,湖北刘某某性侵学生案,以及山西、湖南校园欺凌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案件。最高检依法抗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件,其中2件已获改判,均从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仍有1件尚在审理中。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出台《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牵头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联合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与公安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
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惩治与挽救相结合方针,根据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罪行较重、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决不纵容,批捕12万余人、起诉17万余人。对罪行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作出宽缓处理,不批捕12万余人、不起诉13万余人、附条件不起诉9万余人。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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