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据媒体报道,湖南常德市中建滨江府小区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
一位居住在28楼的业主为了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逃生,擅自砸穿了楼房的外墙,将外立面改造成防盗门,并安装了一条简易楼梯,直接通向隔壁楼栋的顶层天台。
该行为引起了小区居民的广泛关注和不满,有人将此事发布到网络上,迅速引发了热议。
涉事业主王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说,她住在高层,担心一旦发生火灾等危险情况,没有安全的避难场所,因此才决定采取这一措施。然而,她的行为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市民投诉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勘查,确认该业主的行为破坏了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随后,约谈了涉事业主,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恢复原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修复和加固工作。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业主真是疯了吧!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心,居然敢破坏整栋楼的安全结构,万一出了事怎么办?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惩!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行为简直是在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高层建筑的安全设计是有严格标准的,随便改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肃处理,不能让这种违法行为逍遥法外!
那么,该业主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呢?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该业主未经审批,擅自砸穿楼房外墙并改建防盗门及安装简易楼梯,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此外,《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该业主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