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5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李在明出席了当天的宣判并表示将提出上诉。(总台记者 张昀)
韩国检方以涉嫌“教唆伪证”请求判处李在明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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