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大象新闻综合@宇明律师 新浪娱乐 当事人微博
监制 | 李金锋 李洁敏
杨紫方律师回应表示此前已经收到该用户侵犯杨紫名誉权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针对该用户今日再次发布涉嫌侮辱诽谤的不实信息,杨紫方已完成取证,并将采取法律行动。
针对杨紫诉微博用户“mnw_mnw”(UID:5192722181)一案,日前我们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并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作出后,我们注意到该侵权人于今日再次发布涉嫌侮辱诽谤的不实信息,就此我们已完成取证,并将采取法律行动,针对新的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将持续关注网络动态,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络用户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切勿发表不当言论,否则将因违法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杨紫,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1992年11月6日出生于北京市,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10级表演系本科班。2002年,因出演古装历史情感剧《孝庄秘史》开始崭露头角。2004年,凭借青春校园喜剧片《女生日记》提名第12届中国电影童牛奖优秀儿童演员奖;随后,因主演情景喜剧《家有儿女》的夏雪被观众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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