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凌晨5点左右,苏州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

据目击者称,在苏州书香公园附近的道路上,有两人从桥上坠入河中。

消防部门迅速响应,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的一个中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救援过程中,消防队员成功救起了一名落水的女子,而另一名落水者,为男性,在救援人员到达时已经沉入水中。

经过努力搜寻,这名男子最终被找到,但不幸的是,他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目前,该男子已被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关于落水者的身份,尤其是是否为夫妻关系,目前尚不清楚。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年头,遇到问题就选择逃避,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真是让人寒心。难道生活中的困难就比不上一条命重要吗?

也有网友认为,社会应该对这样的行为有所反思,为什么人们会走到这一步?是不是我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支持系统出了问题?

那么,如果两人确实是夫妻关系,那么丈夫在妻子面前采取极端行为,是否构成对妻子的心理强制或胁迫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对方做出任何决定,尤其是在涉及生命安全的重大事项上。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确实存在强迫行为,那么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问题,即便在极端行为发生后,相关法律责任也不应被忽视。

#苏州两人坠河1人被救1人死亡#
举报/反馈

木子学法律

122万获赞 6.6万粉丝
法律职业从业者,常年从事法律事务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