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据媒体报道,几年前,山东的一对家政夫妇受雇于一个富裕的家庭,负责照顾家中3岁的小女孩。
不久之后,雇主因为涉嫌法律问题而失联,并最终被判入狱。
在此过程中,家政夫妇通过DNA检测得知小女孩并非雇主的亲生子女。
尽管面临诸多困难,这对家政夫妇还是选择了承担起抚养小女孩的责任。
过去三年里,他们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照顾着她,确保她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学业成绩也非常优秀。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些所谓的‘富人’真是可恶透顶!有钱就觉得自己能为所欲为,结果呢?害得一个无辜的孩子差点没有了依靠。还好有这样有爱心的家政夫妇,不然真不知道这孩子要怎么活。
也有网友认为,这年头,道德沦丧到了极点!那些有钱人以为钱能解决一切问题,结果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要了。还好世界上还有好人,像这对家政夫妇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温暖了这个小女孩的心。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那么,如果雇主重新获得自由,他是否有权利要求回抚养权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因犯罪被剥夺自由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监护权。
本案中,若雇主的行为确实对女童造成了不良影响,且家政夫妇在过去三年里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女童的监护权继续交由家政夫妇负责,或者指定其他合适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