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临高警方】;
酒后不开车
道理虽简单
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被查一次以后不思悔改!!!
再次酒驾上路
对于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临高交警坚决严查严处
临高交警
二次饮酒驾驶+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
2024年11月4日晚21时许,临高交警联合红华派出所在临高县多文镇050乡道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依法对一辆车牌号为琼A****1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执勤交警示意驾驶人落下车窗出示驾驶证件时,一股酒味从车窗内扑鼻而来,执勤交警立即让驾驶人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4G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驾驶人林某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下车接受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竟穿拖鞋开车,属于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经核查身份后发现,该驾驶人于2021年4月9日21时11分,曾在广东省中山市南三公路路段,因饮酒驾驶被中山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临高交警对驾驶人林某清饮酒驾驶机动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0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5日。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切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来源:临高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