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为维护2024年“观鸥季”期间的公共安全,尊重红嘴鸥的自然习性,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的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11月4日至30日期间,在昆明市辖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等4个行政区域内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对于有其他工作保障和应急作业需求的飞行活动,应当按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经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依法依规实施飞行。
通告如下:
举报/反馈

云南网

269万获赞 10.3万粉丝
世界看云南的窗口 云南看世界的视角
云南网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