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张先生多年前在陕西佳县办了一张移动的手机卡,“电话号码一直是我老父亲在用,直到几个月前,他说一个月200元话费都不够用了,我才发现出了问题。”原来,话费增多的原因,不但套餐费用变高,还在8年前就被办了宽带,宽带所在地址为榆林的移动公司家属院。(据10月30日大风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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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的宽带使用者在榆林移动公司的家属院,得到了10086工作人员的确认。工作人员同时还强调,套餐费用高于(含)48元,宽带不收费。意即,张先生并没有为这个宽带额外付费。这个说法,和榆林移动公司市场部负责人的说法一致:这宽带又不收费。从这些话不难看出,他们反而觉得张先生事多。

“宽带不收费”就可以私自拿去用了吗?这个理由说不通吧。宽带哪怕是免费的,但用不用是消费者的权利。这种权益,消费者可以不用放着闲置。难道闲置的东西,他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拿去用了吗?

移动公司为消费者服务,应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如此偷偷摸摸反向薅羊毛令人震惊。毕竟,宽带的安装和使用,移动公司都有相应的规范。既然宽带在消费者的名下,他的知情权就应该得到保障。移动公司人员借职务之便,挪用他人宽带,无论如何都是违规行为。

对这样的违规行为,不管是10086的官方客服,还是移动公司相关负责人,应该要有立场,有是非黑白的观念,认识到这是错误行为,立即纠正,积极赔偿客户,争取谅解。为什么都是一副麻木不仁的样子呢?难道,占消费者的便宜,都占得理所当然、心安理得了吗?

其实,这件事情的问题,不仅在于移动公司人员涉嫌侵占消费者的利益。据张先生反映,他此前一直办理的是158元的套餐,打7折后是110元,不知道为何变成了172元、178元,还被增加了很多收费项目。其称,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多收取的费用明细是啥,起止时间、多收项目、多少费用等。

据张先生的父亲表示,他们打电话来说要送流量,不知道怎么就给办上了。应该来说,办理各种套餐,特别是涉及套餐升级,应该验证消费者的身份,得到机主的同意。那么,在张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移动公司岂能直接办理套餐升级?这是否符合移动公司的办事流程?

然而,从张先生七八月反映问题到现在,移动公司甚至连一个道歉都不愿意给,只愿意以充话费的形式退502元。自己做错了事,应该积极赔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道歉也是理所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客户希望赔付502元现金的要求都做不到,这不就是“店大欺客”吗?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移动公司不能麻木不仁,有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移动公司罔顾消费者权益,张先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监管部门应该介入处理,要求移动公司进行排查,看还有多少移动公司家属院的住户,在使用他人的宽带上网,看还有多少消费者的套餐莫名其妙地升级了。然后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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