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黄河】;
一张三寸的卡游卡片,成为不少未成年人的“心头爱”。沉迷购买这类卡片盲盒的孩子们动辄花费几十元甚至数千元,用来抽取“高位卡”“珍藏卡”,有孩子甚至瞒着家人购买……近日,家住河南平顶山市的张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他14岁的妹妹晓芳(化名)偷着用母亲的钱,在平顶山万达广场一家名为卡游的盲盒店购置了5000多元的盲盒,家人多次向商铺协调希望退款80%,但店家只愿意赔付总消费的30%。
10月24日,卡游店负责人告诉新黄河记者,晓芳来买卡游时,对店员称自己已满16岁了,他们开店做生意,也没办法要求让消费者购物时出示身份证。“商品已拆封,无法进行二次销售,不能满足家属的赔偿要求。”
初三女孩沉迷卡游,偷妈妈5000多元购买
“我妹妹今年14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从卡游店购买了5207元的卡片盲盒,购买期间店铺工作人员直接扣款,丝毫不介意是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张先生介绍说,今年9月16日,正在上初三的妹妹私自转走了母亲的2万元存款,一下午的时间,在平顶山市万达二楼卡游店消费了16笔,共计5207元的卡游盲盒,现在出现了退款难的情况。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购物小票和照片显示,晓芳在该店购买了包括火影忍者、卡罗丽和小马宝莉等多系列的卡游盲盒,购物种类有徽章系列也有典藏卡片,消费金额由15元—1108元不等,最大的两笔购物小票为1108元和1000元。
“我妹妹说她在购买卡片时,店员也曾问她有没有家长陪同,她说这是自己的压岁钱,店员就正常结账了,并没有阻拦。”张先生回忆说,事后他也去店里看过,店内有张贴未成年人需在家长陪同下购买的标语。他的妹妹作为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家对这种大额消费应该有劝阻核实的义务,他现在的诉求就是要求店家退回消费金额的80%,“我和家人已和商家进行多次协商,现在,店家只愿意退回商品消费额的30%。”
为什么一张普通的卡牌,会让平时乖巧的妹妹变成这样?张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事后,他也研究了此类盲盒。张先生说,卡游公司在每个盲盒系列产品里,都设计了类似普通卡和收藏卡不同等级,等级越高,卡片越稀缺,抽出来的概率也就越小。“只有购买之后拆开包装,才能知道自己购买到的究竟是哪几张卡牌,孩子们为了收集收藏卡,就不停购买盲盒。相反,如拆出普通卡,就随手丢掉。这类收藏,更像是培养孩子们的‘赌性’和‘成瘾性’。”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晓芳购买的卡游为浙江卡游动漫有限公司出品制作,该公司是从事动漫衍生品行业的企业,开发出卡牌、文具、潮玩等多系列产品。日前,对于未成年购买卡游如何监管等情况,记者致电该公司,座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家属退款遇难题,商家称以为对方满16岁
根据张先生反映的情况,10月24日,新黄河记者致电平顶山万达卡游店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晓芳来买卡游时,对店员称自己已满16岁,不用给家里打电话,并且钱是自己的压岁钱,所以店员才卖给她。事情发生后,他们店也和对方家属协商过,表示愿意退回总金额的30%,但对方未同意。“商品已经拆封,无法进行二次销售,且部分卡片还被她弄丢了,所以不能按照其家属要求的总消费额80%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8周岁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
(新黄河记者:李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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