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
2023年9月,吴某给自家房屋翻新,装修过程中将大门也一起更换了。更换后,门的尺寸更大,开门方向由内开变成了外开。但是,邻居段某认为吴某家的大门朝外开,影响了他家的进出。
最终因协商不成,双方闹上了法庭。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原被告因住宅毗邻产生相邻关系,双方入户门紧邻成直角,都需通过对方门前才能出行。吴某擅自将入户门由内开改为外开,还扩大了尺寸,在开门时占用了一定的公共区域,客观上对段某的出行构成了妨碍,且经物业部门告知后拒不整改。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吴某将入户门恢复至原有门框尺寸,并将朝向恢复为内开。
零距离记者/刘舒 王瑞恒
来源: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