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屏新闻记者在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现,一家名为湄潭县稼洁食品经营部的商户(以下简称“该商户”),通过向中老年人发放开业宣传单,以进店免费领取鸡蛋为由邀请参加店内活动,诱导老年人购买牛髓粉、山药牛髓粉、燕麦米等被虚假宣传并打上“疾病预防、治疗效果明显”标签的普通食品,以及宣称能“消炎止痛、疏通经络”的一般化妆品鸵鸟油。9月18日,该商户被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万元罚款。

2024年3月,经举报,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户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部内设有专门为消费者讲座播放视频的房间,通过在该房间集中消费者进行口头说明和播放视频的方式,介绍自己所售产品。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用于播放的课件,发现其中含有涉及疾病预防与治疗效果等内容。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还发现店内部分牛髓粉和美元水松未明码标价。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物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并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据悉,该案件涉案产品包括牛髓粉、山药牛髓粉、燕麦米、鸵鸟油。在店内播放的视频内,主要宣传牛髓粉具有补养骨骼、预防及改善骨骼病痛,改善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等功效。此外,还宣称所销售的牛髓粉富含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物质。在宣传化妆品鸵鸟油润肤霜时,宣称其能消炎止痛,治疗烫、烧伤及疤痕,疏通经络等功效。在宣传燕麦米时,视频宣称其核心功效包括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抗氧化抗疲劳、润肠通便、减肥瘦身等。

经查,牛髓粉、山药牛髓粉、燕麦米属于普通食品,鸵鸟油润肤霜属于一般化妆品,均不具有疾病预防与治疗效果。

7月23日,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于2024年7月24日书面提出了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8月9日召开听证会,经复核,当事人名下有小轿车一辆,该局在作出拟处罚意见时已充分考虑当事人经营情况、违法性质、社会危害等因素,因此,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该局认为,当事人采用讲座等形式向中老年人宣传其销售的食品和化妆品具有疾病预防与治疗效果的行为,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事实,当事人店内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构成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事实,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对当事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宣称所售产品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会使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误认为该产品优于正规治疗,导致延误病情等情况出现,危害性较大及受害面较广,但考虑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能说明产品来源,如实提供证据材料,决定对当事人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从轻处罚。

综上,该局对当事人采用讲座等形式向中老年人宣传其销售的食品、化妆品具有疾病预防与治疗效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开屏新闻记者 李赛

一审 夏体雷

责任编辑 何丹 陈洁

责任校对 陈思帆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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