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772号(工交邮电类397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煤电低碳转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从煤电煤炭消耗量和碳排放量大、煤电发电小时数逐年降低且经营形势整体严重下滑、新能源发展为煤电转型提出新要求等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煤电低碳转型面临的形势。您提出了四方面的建议:一是持续优化煤电布局,推进煤电“三改联动”;二是完善电力调度机制和市场机制,提升煤电企业积极性;三是加强低碳煤电技术的研发应用;四是推动煤电和新能源融合发展。您的建议对进一步夯实能源安全保障根基、加快煤电低碳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

一、关于持续优化煤电布局,推进煤电“三改联动”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联合十部委印发的火电产业政策,明确了未来新增火电机组的主要布局并提出了存量煤电机组升级改造重点任务。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发改运行〔2021〕1519号),推动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等“三改联动”工作,组织各地、央企编制实施方案并逐年推动落实,同时加强标准引领、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煤电布局,控制重点区域煤电规模,有序开展煤电机组淘汰落后、等容量替代等工作。持续推动“三改联动”,做好煤电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力支撑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二、关于完善电力调度机制和市场机制,提升煤电企业积极性

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并配套出台《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明确放开全部煤电电量上网电价,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幅度扩大至原则上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上浮不限,高能效煤电机组可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更多发电量和更好的发电收益。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2022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明确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价格在合理区间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传导。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明确煤电实施“电量电价+容量电价”的两部制电价,构建起有效煤电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通过容量电价予以补偿,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对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电力现货市场上限价格远高于电力中长期市场上限价格,有利于煤电机组充分发挥调节能力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有利于发挥煤电企业调节作用的市场机制,健全完善电能量、容量和辅助服务市场。跟踪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密切监测煤炭、电力市场动态和价格变化,指导派出机构进一步优化考核机制,持续完善用户侧参与的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分担共享新机制。

三、关于加强低碳煤电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2018年,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目前我国已经掌握在煤电机组中直接掺烧、气化掺烧等多种生物质掺烧技术路线,燃煤掺烧生物质技术较为成熟。2021年,国家能源局会同科学技术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国能发科技〔2021〕58号),将先进燃煤发电技术作为重点任务方向,聚焦高参数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高效低成本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和燃煤电厂节能环保、灵活性提升及耦合生物质发电改造技术等关键技术,部署了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和应用推广任务,推进煤电清洁高效、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将清洁高效煤电与新能源发电综合调节、煤电机组快速启停及深度调峰、大型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和低碳燃料掺烧发电、全流程规模化CCUS项目等列为重点方向,同步开展了首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遴选工作。202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将燃煤锅炉掺氨、纯氢燃气轮机、煤电机组百万吨级CCUS等纳入示范项目清单,通过综合运用投资、财政、金融等方式支持示范项目建设。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鼓励通过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方式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鼓励煤电机组通过掺烧生物质、采用CCUS技术等降碳方式实现燃煤电厂低碳化发展,利用资金支持、绿色金融保险等多渠道引导煤电在践行双碳战略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关于推动煤电和新能源融合发展

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鼓励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等的衔接,推动项目有序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持续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项目规划建设,助力双碳战略目标实现。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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