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返程高峰来了!
今天是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很多人从前两天开始就已经踏上了返程之路。
交通运输部最新数据显示,10月6日预计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28216万人次,比2023年同期增长6.5%。10月5日,预计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超2.84亿人次,返程客流开始逐步增长。10月6日,预计全国高速公路流量持续保持高位运行,约为6100万辆次,预计广州、上海、长沙、苏州等城市周边路网车流量大,热门城际通道主要集中在无锡—苏州—上海、珠海—中山—广州等。预计高速公路易发生拥堵缓行路段主要为京港澳高速郴州段、许广高速衡阳段、广澳高速中山段、沈海高速汕尾段和南通段等。易发生拥堵的时段为9-11时和16-19时。
其中,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1873万人次,计划加开旅客列车1432列。国庆假期运输启动以来,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已连续6天超1700万人次。10月6日,返程客流迎来高峰,各地铁路部门及时在热门方向、时段和区间加开旅客列车,增加运力投放。
公路方面,高速公路流量持续保持高位运行,返程车流量集中。
民航方面,航旅纵横的大数据显示,全国民航也开始进入返程高峰。10月6日全国民航预计发送旅客234万人次,预计保障航班18618班。假期前五天,民航累计运输旅客1140.39万人次,日均客座率达87.7%。10月6日,国内航线计划执行航班量超1.7万班次,出入境航线计划执行航班量超2600班次,全国民航旅客量预计将超230万人次。5日国内热门航线有上海往返北京、北京往返成都、上海往返广州、北京往返广州、北京至深圳、成都至上海。
如果假期结束未按时返岗
用人单位能扣工资吗?
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用人单位不应简单地扣工资或按旷工处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记者对话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嘉璇,解析返岗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问:如果劳动者无法准时复工,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工资吗?
答: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用人单位不应简单地扣工资或按旷工处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工作,但以事假为由履行了请假手续。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但劳动者已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不宜按旷工处理。
第二种情况,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工作,但向单位提出以年假抵扣。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因此,依法享有年休假的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可以申请休年假,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工资报酬。
第三种情况,劳动者不按时返岗工作,也不按照用人单位的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按旷工处理,但应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向劳动者发送返岗通知,明确到岗时间,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逾期不返岗的后果;二是返岗通知发出后超过告知期限劳动者仍未返岗的,可以依据单位规章制度考勤规定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三是向劳动者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且保留好相关证据。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很可能会被认定劳动关系一直存续,在这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义务。
此外,对于非自身原因而无法按时返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劳动者暂时居家办公。但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工资报酬,如果企业想减少工资报酬,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事先已经履行民主程序,否则很有可能构成违法降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为避免劳动者“返岗难”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在假期后安排年休假吗?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求,以延长假期的方式安排员工统一休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在假期开始前,明确告知劳动者年休假安排,可以通过通知、邮件等书面方式公布,注明具体的休假日期及天数,同时要求员工确认、收悉。如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已经明确告知劳动者年休假安排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用人单位对年休假具有统筹安排权,但也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意愿。如劳动者对安排年休假的时间存有异议,具有特殊事由,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来源:工人日报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