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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西安一女子携家6口乘网约车超员被拒,辱骂司机并吐痰,司机反击。双方被定性为互殴,均受处罚。呼吁大家文明出行,和和气气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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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狂有雨,人狂有灾!陕西西安,女子带一家6口乘坐网约车,司机发现超员婉言谢绝她们搭乘。谁知女子指责司机欺负外地人,不但辱骂,还一口痰吐在司机脸上,司机不堪被辱,揪住女子头发一顿暴打。女子报警,最后处罚结果令人意外!

“作为一个旅游城市,难道就是这样对待外地游客的吗?!”

一.【案情回顾】

国庆黄金周,难得休假,陆美丽带着一家老小来西安旅游。

因为不熟悉路况,携家带口走路也实在是不方便,于是陆美丽在手机上订了台网约车,然后就抱着孩子在路边等待。

不一会,司机朱师傅开车过来看到她,把车停了下来。

陆美丽抱着孩子赶紧悄摸上车,等全家人上到车上,车子已经启动,朱师傅看后视镜,才发现不对劲。

“你们是几个人?”朱师傅问。

“四个大人,还有两个孩子。”陆美丽回答。

朱师傅皱了皱眉:“这不行,严重超载了,建议你们再打辆车好吧?”

陆美丽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她说“6个人,多出来2个孩子,可以坐在大人腿上,不就跟4个人一样吗?这种事只要你不多事,肯定不会出问题的。 ”

朱师傅不同意:“车上只能拉4名乘客,这样违反规定,万一遇见交警的话,我不仅要被扣分,还要被罚款,何况两个孩子抱着也不安全,如果发生车祸的话,最先受伤的也是两个孩子”。

陆美丽坚持:“孩子可以抱着!一家人打一辆车安全些”

朱师傅回道:“孩子也是人啊,孩子难道不算人吗?”

没想到,这一句话直接触了陆美丽的逆鳞,认为朱师傅欺负外地人,不尊重她,手指着朱师傅的鼻尖开骂,此时全家人齐上阵,语言极尽侮辱之能事。

朱师傅身体被安全带束缚着,只能任由她们抓挠,两只胳膊被抓的全是血红的指甲印。

这时朱师傅抬手挡了一下陆美丽的手,陆美丽更生气了,“呵呸!”直接往朱师傅脸上吐了一大口痰。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时朱师傅彻底火了,他停好车,下来冲着陆美丽就是一拳。

此时,陆美丽的家人全部加入了战斗。她80岁的老奶奶,上来就给朱师傅脸上一巴掌,朱师傅没敢回手,老奶奶又连扇了朱师傅几个耳光。

朱师傅看她们一家全是老弱病残,本不想多事,他抬手挡了一下老奶奶的巴掌,岂料老奶奶就势躺在地上不起来,准备讹人。

被逼无奈的朱师傅为了自卫,也开始还手,将陆美丽的头发薅下来一大把,场面一片混乱。

本以为朱师傅一个大男人不敢跟她一个女人动手,一看朱师傅急眼了,陆美丽怂了立马报警。

民警接到报警,很快赶到了现场,陆美丽委屈地说:“我就是气不过,往他脸上吐了口吐沫,谁知他一巴掌就打过来了。

作为一个旅游城市,难道就是这样对待外地游客的?我要求他必须向我赔礼道歉!”

并赔偿老奶奶因打他,而使手腕扭伤的医药费。

而朱师傅站在那里,则显得很无奈。他激动地说:“我开车5、6年了,接了7000单,从来没有过差评!

她手都已经戳在我鼻子上了,我用手拨开,她直接一口痰吐到我脸上,我想试问一下,哪一个人能忍受得了这种人格的侮辱?!”

最终,双方被带到了法庭上,律师表示:双方均有过错,吐口水在先,但没有对朱师傅身体造成实质性伤害;而朱师傅反击行为激化矛盾,最终导致互殴,所以朱师傅存在较大过错。”

那么,这件事儿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认定呢?

二.【案情分析】

1.陆美丽的行为涉嫌侮辱他人罪

陆美丽因对出租车司机朱师傅的服务不满,对其进行辱骂并吐口水,此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属于公然侮辱他人。

根据法律规定,她可能会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可能会被处以5-10日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2. 朱师傅拒载是正确的,但是互殴涉嫌违法

司机朱师傅拒绝超载的行为是正确的,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办法明确了对超载行为的处罚。

然而,朱师傅在与乘客争执过程中,未能保持冷静,与对方发生了互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 法院最后如何判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最终,双方行为被定性为互殴,两人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对此有网友表示:“请问律师,往脸上吐吐沫不算伤害吗?”

更有网友表示:“司机拒绝违法,又正当防卫,何错之有?”

那么,对此你怎么看?

正值国庆黄金周,希望大家出门在外,都能和和气气的,开开心心的旅游! #10月创作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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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物语小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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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支笔,足以慰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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