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孙桂东
为了打通线上渠道,烟台做供应链的周先生联系上了快手头部网红主播、粉丝超8000万的“太原老葛”团队旗下主播。前后四个月时间,他先后包场多名主播,砸下包场等各类费用800余万,直播交易数据显示3700多万,最终成交只有900多万,退单量近8成。这其中,有不少人购买了99单以后直接闪退,个别价格较高的品类退单率更是达到了84%。本以为跟头部网红合作是泼天的富贵,却因为巨亏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倒闭。该主播团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签订的合同里并没有成交量的协议,因此不存在刷单的动机,不排除有人在捣乱。
周胜辉转给网红直播的款项记录。
周胜辉在烟台有一家主打供应链的公司,产品有手机、日用品等。此前,他基本上走线下渠道。随着网红主播带货的兴起,动辄一场直播销售额几千万甚至上亿元。他也想尝试一下与大网红合作,寻求突破。
2023年8月份,他联系上了快手平台的网红主播“夏宁”。周胜辉说,“夏宁”是快手头部网红主播“太原老葛”团队旗下公司主播,粉丝超过2000万。
“他们的合作起步价很高,包场一个月需要300万。”周胜辉说,当时对方拿出来之前的成交量,一个月的销售额2000多万,即便刨去坑位费、人员费用等,收益也不错。
随后,他跟主播“夏宁”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协议直播卖货一个月,共计30场。但是,播了几场以后却让其他小主播来带货,“一个在线人数10万+,一个1万+,两者之间相差太多。”周胜辉说,他们没有一次性给齐费用,9月份先后给了140万。此后,主播又以好处费的名义要了100万。
由于销售额不理想,对方提出补场。10月份,他们又交了130万,让另外两名主播带货。最终,两个月成交额2700多万,但是等到最终成交发现只有488万。周胜辉说,当时他的货品很多,团队忙前忙后根本没来得及看详细数据。但是,他们的毛利率也就是20%多,算上人工、差旅费等,这次直播赔了三百多万。
后台数据显示,有不少人买了99单后闪电退货。
周胜辉说,“他们认为我不懂行,退货率才这么高。”于是,“太原老葛”的弟弟葛广贝跟他们联系说,上次直播没挣钱,这次可以签约大号“太原老葛”搞一场直播。“当时也有点犹豫,但大号粉丝八千万,相信肯定翻身。”周胜辉说,2023年12月初,他们承包“太原老葛”账号一场带货直播,160万元的包场费用加20万元的保证金。
等了十几天,大号一直没有给他们安排带货。后来实在等不及了,他们就跟北京四合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经理联系,又承包了该公司旗下主播杨子一和二牛各一场,一共是50万,但最后并没有卖出去多少。
此后,在王经理的协商下,又找到他们旗下另一名主播“尚童”1月份在泰国的专场。当时对方在微信里说,目标能卖1个亿,利润能到2000万。“我们把这次直播当成救命稻草,提前给主播预订了泰国的别墅、司机、安保以及翻译等,仅仅是主播以及演职人员就20多人,费用超过了130万。”周胜辉说,这次的包场费用是250万,但主播私下里又索要了50万元好处费。约好的“太原老葛”账号没有直播,而且对方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就将已经转账的180万算作这次包场费用。
但是,“尚童”团队在泰国只待了10天左右,就以官方不让播为由返回了国内,而前期租别墅、车辆等费用也无法退。“回国以后,对方又承诺补了两次直播。这一轮直播带货,直播交易数据显示1060万左右,最终成交400万左右。”周胜辉说。
针对这几轮直播,周胜辉先后交了服务费和好处费共计800万左右,这其中还不包括工作人员来回出差的费用,“我们经常要跟着主播广州、临沂等地出差,算下来也要几十万。这还没算跟供应商联系提前备的货物,有不少已经过了保质期。”
因为前后花费得比较多,直接导致他公司资金链断裂并破产,“最直接的损失就是这些服务费,而且提前备货导致产品过期的损失还没来得及细算。”周胜辉说,后来经过多次跟对方协商,最终退还了60万元。
“当时只是觉着自己倒霉,后来看到烟台商户王翠同样找‘太原老葛’团队带货,质疑遭遇‘刷单’诈骗。”周胜辉说,看到两人的情况一样,他就调出后台数据,这才发现其中猫腻,“有不少订单都是买了系统最高设定的99单,然后进行闪退,有些则是在发货以后再退货。”
“这不就是诈骗吗,如果提前发现这个数据,谁会一再找他们直播。”周胜辉说,他已经到烟台当地经侦部门报案,目前警方已经进行了受理,“我觉得对方应当退还费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烟台警方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9月25日,记者联系上了主播“尚童”的助理。该助理人员表示,他们跟周先生签订了直播带货协议,因为带货量不达预期,他们也进行了补偿直播。而且,双方还通过协商,退还了60万元。针对有些人买了99单闪退这样的行为,该助理表示他们可以保证没有,但是也不排除有人故意捣乱。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王经理。王经理表示,他们跟周先生签订了直播带货协议,一切都是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来的。针对所谓的“刷单行为”,他们绝对没有。在协议中,他们并没有承诺过交易量,所以不会存在刷单行为。另外,公司也有规定,禁止供货商私下给主播钱或者购买东西等。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青岛)律师张钢,他说即便合同里没有约定,微信聊天记录同样可以作为合同补充。同时,在直播带货领域,是否涉嫌刷单诈骗需要寻找主播公司存在主观故意,这方面的证据是难题,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直播间是消费者作出购买决定的关键因素,是掌握定价权的一方,是赚得最多的一方。著名打假人王海说,网红带货是以量换价,靠量换来的让利给网红、平台及消费者。而实践中,大公司、大品牌都是全国控价,让利太多会导致其他渠道经销商难以接受,所以只能给网红提供减配版或网红特供产品。至于中小品牌,消费者不一定信任,所以以量换价很难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