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廉洁宜宾”发布通报,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黄守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日前,高县纪委监委对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黄守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黄守龙
经查,黄守龙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违反生活纪律;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合同签订、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黄守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高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守龙开除党籍处分;由高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同时,“廉洁宜宾”视频号发布了黄守龙的忏悔视频。黄守龙自称当上校长后,在学校校园餐、早晚餐的供货商上面插手,在运动场项目建设中插手,在学校的桶装水、复印纸以及广告方面也插手,得到了好处费。他自认为当时是在高县嘉乐镇最“底下”的一个乡村学校,最偏远的学校,上级组织不可能来查到他。“他(上级)不来查我,我贪一点、受点贿,应该没有问题。”黄守龙说。
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长黄守龙被查
7月19日,“廉洁宜宾”发布通报,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黄守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高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守龙,男,汉族,1975年9月生,四川高县人,在职大专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至2016年8月,在高县蕉村镇玉丰村小学校、高县蕉村镇初级中学校工作,历任高县蕉村镇初级中学校团委书记、政教处副主任、副校长;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高县罗场中学校副校长;2016年10月至今,历任高县嘉乐镇初级中学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校长。2024年7月,通报被查。

封面新闻综合“廉洁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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