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2日,网络公布了一则案例。
江苏的小楠通过网络结识了王某。
王某自称家境富裕,很快便赢得了小楠的好感,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
然而,好景不长,在某一天夜里,小楠惊觉自己的手机被王某悄悄解锁,并将她微信钱包中的3万余元转至自己账户。
当小楠质问王某时,不仅没有得到解释,反而目睹了自己的手机被愤怒的王某砸坏。
随后,王某选择消失,甚至在社交媒体上拉黑了小楠。
与此同时,王某早已在南京另觅新欢——小寒。
小寒也被王某精心打造的人设所吸引,双方交往过程中,王某以各种理由从小寒那里骗取了5万多元。
正当一切看似风平浪静之时,南京警方突然找上门来,告知王某涉嫌一起盗窃案件。
就在与警察一同前往派出所的路上,王某竟再次铤而走险,试图转移小寒手机里的4万元资金。
幸好小寒警觉性高,及时向警方报告了这一情况,最终成功阻止了这笔款项的流失。
经过调查审理,法院认定王某犯有盗窃罪及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以罚金一万元。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真是个极品渣男!利用别人的信任来满足私欲,这种人根本不配拥有爱情。希望所有受害者都能勇敢站出来揭露他的真面目。
也有网友认为,太可恶了!打着富二代的幌子到处招摇撞骗,居然还敢对信任他的人下手。
这样的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让社会上的骗子们知道代价。
那么,为何王某的行为同时构成了盗窃罪和诈骗罪呢?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诈骗罪则是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财产给自己或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本案中,王某未经允许私自转走小楠的钱款属于典型的秘密窃取行为,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至于向小寒索要钱款,则是通过虚假陈述诱导对方自愿交付财物,这又构成了诈骗罪。
因此,针对不同受害人实施的不同手段,法院依法分别定性并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