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中秋假期群众出行安全,邹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然而,有群众不仅不理解交警蜀黎的良苦用心,不配合交警工作,甚至阻碍交警执法,蔑视法律法规,结果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案例详情:2024年9月16日23时左右,邹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在月河一路东石村路段开展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查获李某涉嫌酒驾。在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过程中,姜某刚、杨某华酒后在现场以吵闹、辱骂、贴脸录像的方式阻碍执勤民警对李某进行酒精检测,致使当日酒驾查处工作中断,并引起群众围观,影响恶劣。
该二人的行为已构成阻碍警察执行职务,邹平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姜某刚、杨某华各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滨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