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网红“娟子”在其直播过程中对“9·18”这一历史事件进行了不当言论。
她在直播中声称自己没有听说过“9·18”,并且开玩笑说自己“不是中国人”。
此番言论迅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与不满,一些网友对此表达了强烈的愤慨,并指责其缺乏基本的历史常识和民族情感。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简直是无耻至极!这种人怎么有脸出来做直播?‘9·18’是我们国家的痛,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铭记的日子。她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真是让人气愤!”
也有网友认为,无知也就算了,还敢拿国耻来开玩笑?这种人根本不配做中国人,希望平台能够严惩这种没有底线的行为。”
那么,网红“娟子”的行为是否可能构成侮辱或诽谤呢?
在中国,如果某人的言论构成了对国家尊严或者个人名誉的损害,则可能涉嫌侮辱或诽谤。然而,“娟子”的言论主要表现为对历史事件的无知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当言论。
如果她的言论并没有直接指向特定个人或群体进行攻击,则很难直接定性为侮辱或诽谤。
但是,鉴于该事件的社会影响,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调查,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