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据媒体报道,在山西省一所高中内,据报道,有学生在晚上11点之后去厕所的行为被学校定义为重大违纪行为。
作为惩罚措施,这些学生需要自费打印1000份个人检讨书,并将这些检讨书分发到40多个班级进行传阅。
对此情况,学校政教处进行了回应,表示实际上在晚自习结束后是有安排特定的时间让学生使用厕所的。
而此次事件中的个别学生并不是真的去上厕所,而是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比如抽烟。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学校管得也太严了吧!半夜憋着不上厕所对身体多不好啊,还让人自费印检讨书,这不就是变相体罚吗?真是服了!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不合理,还可能对学生造成心理阴影。上厕所本来是人的基本需求,怎么就成了重大违纪?学校领导是不是该反思一下自己的管理方式了?
那么,学校是否有权对学生在规定时间外上厕所的行为进行处罚呢?
在中国,教育机构有权制定校规校纪以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但这些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要保障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果学校的规章制度过于苛刻,影响到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则有可能违反上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