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视频显示,在济南市章丘区章丘双语学校,一名六年级的女生提到被同桌男生用锥子、圆规等物品扎在身上。对此,章丘教育体育局回复顶端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已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视频内容显示,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份。当时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以及圣井派出所都参与了调查。事情发生时,男孩和女孩都是章丘双语学校六年级学生,是同班同学,并且是同桌。派出所给男孩和女孩及各自的家长都做了调查笔录,经过初步调查,派出所认为不构成立案标准,建议双方民事调解。
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认为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
9月10日,网上一段视频显示,疑似学校负责人回应认定是否构成霸凌的方式和程序:14个人进行投票,其中包括校方领导、派出所民警、律师等等。记者多次尝试联系上述视频的发布者,但对方未予答复。
9月13日,顶端新闻记者联系章丘双语学校,工作人员表示,区里面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具体情况可以关注调查组的进展和结论。
记者从济南市章丘区教育体育局了解到,针对上述事件,当地确已成立调查组,相关问题正在调查中,待调查清楚之后,会向媒体和公众进行反馈。
记者注意到,章丘区曾于5月7日召开全区预防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联席会召开。区教体局、区人民法院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学校分管校长参加。会上强调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强大合力,把防范校园欺凌和性侵害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开展好,切实打好综合治理活动主动仗。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校园霸凌属于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校园霸凌通常具有恶意的性质,是加害者故意对受害者实施的负面行为。霸凌者通常具有聚众性,通过单次或多次的伤害他人肢体、或者使用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打击、欺负、侮辱等行为,造成另一方不敢反抗,遭受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可以认定为校园霸凌,在本案中若男孩使用了用锥子、圆规等物品扎他人身体的行为,若具有惯常性,则极有可能属于校园霸凌,退一步来讲,即使不属于校园霸凌,男孩及家长也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