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姚倩】9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7起民生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存在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及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虚构销售价9.9元的种牙项目
根据行政处罚书,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在某网络平台开展口腔种植服务促销,进行虚假价格比较,经查,该医院在某网络平台开设“中诺口腔医院”线上店铺,开展口腔种植服务促销,上线的4款种植项目所标划线价均为21800元,未标明划线价的详细信息,该划线价既非真实的门店价格,又远高于种植项目上线前七日内同一经营场所的最低成交价格或者上线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
此外,北京中诺口腔医院还虚构了销售价为9.9元的种植项目并进行价格比较,实际上并没有该种植项目,所标划线价无从比较。上述种植项目价格信息均由当事人使用其在该网络平台的账号自主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欺诈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在某网络平台开展口腔种植服务促销进行虚假价格比较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
虚假宣传可领取高额种牙补贴
除了进行虚假价格比较外,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利用种植牙集采的背景,进行虚假商业宣传,旨在吸引更多消费者到院种牙。
行政处罚书显示,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期间,北京中诺口腔医院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文章和宣传视频,宣称到院种牙的患者均可领取3万元至10万元或者50%-70%的补贴。
但实际上,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并不发放种植牙补贴,也没有其他任何机构为患者提供种植牙补贴。该医院之所以作上述宣传,是因为2023年4月20日以来,北京市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限价挂网“三位一体”综合治理、种植牙价格大幅降低,当事人利用该背景进行上述商业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北京中诺口腔医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并通过微信视频号发布宣传视频,宣称到院种牙可领取高额补贴,实际上当事人并不发放种植牙补贴,也没有其他任何机构为患者提供种植牙补贴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对提供的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累计被罚次数达到8次
今年以来,北京中诺口腔医院已被行政处罚8次,处罚总金额约40.28万元。上述因价格诱骗、虚假宣传被罚的金额最大,达35万。
北京中诺口腔医院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卫生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春林。北京中诺口腔医院还因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等原因被罚。包括:7月9日,因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被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1.5万元;6月3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第四十六条,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罚款800元;3月19日,因未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方庄街道办事处罚款5000元;2月22日,因未按规定封存病历资料,被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1.3万元;同日,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被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1.3万元。
针对多次被罚以及整改措施等问题,环球网健康记者联系采访了北京中诺口腔医院方面,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主任张文波表示,北京中诺口腔医院面积大且医生较多,公司需要通过大量获客来维持经营,且营销广告违法成本相较所获的利润来说较低,这是该公司铤而走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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