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消息,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郑剑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羊城晚报、广东检察

举报/反馈

鲁中晨报

803万获赞 43.1万粉丝
专注鲁中地区新闻发布
鲁中晨报社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