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某财经大V打理
结果9个月内
账户从336万元
大幅缩水只剩下18万元
究竟谁该对这笔亏损负责?
近日
云南省昆明中院作出二审判决
陈女士此前在网上看到,某财经大V频频宣称自己理财水平高,拥有数万名粉丝。2022年6月,陈女士慕名联系了这名大V,将自己的股票账户交给对方打理。
不料第一个月就亏了100多万元,三个月亏了近300万元之后,陈女士开始联系不上这名大V。2023年3月,这名大V回复称“亏完了,没办法了”,然后销声匿迹。陈女士称,短短9个月的时间,大V把她的账户从336万元炒到只剩18万元,亏损高达95%。大V被投诉后,平台封禁了其账号。受害者陈女士曾表示:“对方人设立得稳,将粉丝的心理拿捏得很准,而且她是女博主,我也是女的,所以就更加信任她。”陈女士将大V告上法院,要求大V就委托理财期间产生的亏损承担赔偿责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滕跃律师团队作为陈女士的代理律师。滕跃告诉记者,本案双方在委托之初曾通过微信聊天明确“风险自担”,即便双方之间约定“风险自担”,作为有偿委托理财的受托人,大V应当审慎履行受托义务,尽可能规避风险,在投资发生亏损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但大V在已发生巨额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向陈女士表示“保证给你赚回来”,导致损失扩大。因此,大V具有明显过错。最终,法院采纳上述观点,并综合各方面因素,判决大V承担40%损失,赔偿陈女士经济损失127万元。上述事件并非个案,近年来类似财经大V欺骗股民的案例时有发生。
他们大多在社交平台打造“股神”“大V”“老师”的形象吸引投资小白注意,然后用“权威金融投资背景、带你吃肉、独家秘闻、确切消息”等说辞骗取粉丝信任,但实际上不少所谓的点评,都是从各大网站和大V那里东拼西凑抄来的,有的甚至连基本的资质都没有。在获得粉丝信任后,这些所谓的大V们便可以通过直播、广告、付费、拉群、打赏、荐股、代客炒股等多种途径敛财。监管部门对此也亮明了打击态度,去年证监会曾对微博大V易某开出巨额罚单,认定易某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并提供直接或者间接有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证监会决定没收其非法所得近2400万元,并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此案给广大投资者敲响警钟,应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谨慎投资,莫因一时的诱惑而陷入难以挽回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