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7日,杨女士为其侄女举办婚礼,并在某酒店预订了每桌价值888元的婚宴。
多位宾客在食用过程中反映,其中几道菜品存在质量问题,包括鱼肉未煮熟、某道菜肴散发出异味以及丝瓜鲍鱼汤中的鲍鱼数量极少等问题。
这些情况给新人及家属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酒店方面则回应称,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几乎所有桌的菜品都被宾客吃完,没有明显的剩余,因此认为菜品质量没有问题。
此外,酒店还提到,他们提供了满十桌赠一桌的优惠活动,若菜品有问题,宾客应当时即提出以便及时处理。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简直匪夷所思!888元一桌的婚宴竟然会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鱼肉未熟透,菜肴发臭,这不仅是对新人及其家庭的不尊重,更是对所有来宾的侮辱!酒店方面的解释更让人无语,难道吃光了就意味着菜品没问题吗?”
也有网友认为,“这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婚宴是人生大事之一,竟然被这样对待,酒店的服务态度和食品质量都令人堪忧。宾客们在喜庆的日子里遇到这种事,真是太扫兴了。酒店应该对此事负全责,并给予合理的赔偿。”
那么,婚宴上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如果食品存在未煮熟或散发异味等质量问题,不仅影响消费者的食用体验,而且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此类情况可被视为经营者未能履行其应尽义务,甚至可能构成欺诈行为。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