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实施程序有望在法律层面完善。在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王翔介绍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9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届时,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二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王翔。 中国人大网供图
王翔介绍说,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传染病的分类,将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明确为本法规定的传染病。二是完善监测、报告和预警规定。三是完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实施程序。四是完善疫情控制措施,严格限定有关措施的适用条件。五是做好与有关法律规定的衔接。
在回答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提问时,王翔表示,目前防控传染病疫情工作,涉及到多部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6月完成修订的国境卫生检疫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提请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从法律制度上形成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的合力,本次传染病防治法修改有必要做好与和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衔接。
王翔介绍,为此,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修改:一是明确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二是明确传染病防治中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传染病防治法未作规定的,适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法也对与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作了规定。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有关法律草案的规定继续予以修改完善,确保法律之间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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