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是我发小介绍的,谈了四年没有见过面。”
“女友说妈妈患了乳腺癌急需用钱,但不好意思向我张口。”
“发小说情况属实,我就相信了。”
“我让发小转交了10万元。”
“前后从我这儿拿走了100多万元。”
这是陈先生遇到的离奇事,发小给自己介绍的女友借款100多万后莫名失踪。陈先生报警后,警方根据相关线索,查清了事实真相,原来跟陈先生网恋四年的女友竟然是已婚发小。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雪某犯诈骗罪向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雪某有期徒刑12年。
▲图为检察官研讨案情
发小分饰两人骗钱
2019年,31岁的陈先生拜托发小雪某为自己介绍女朋友。其后,雪某将小晴介绍给陈先生。
双方互加微信并互换照片,但小晴觉得陈先生不适合自己,就删除其微信好友不再联系。
陈先生找到雪某询问情况,雪某声称小晴微信号不能用,需重新注册。
为表心意,陈先生办理了新的手机号交给雪某,希望通过雪某转交小晴。
面临此种情况,雪某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使用陈先生提供的手机号注册了新的微信账号,冒充“小晴”与陈先生谈起了恋爱。
“最近母亲生病住院,不想连累你。”“母亲病得厉害,需要很多钱。”不久后,雪某开始以小晴的名义,以照顾生病母亲为由,表示近期要筹措手术费不能与陈先生联系。
听闻此事后,陈先生向雪某核实情况。雪某称:“小晴”确实急需用钱,摊上这样的事,压力非常大。
陈先生表示“小晴”是自己的女朋友,现在有难处,自己哪有不出力的道理,便向雪某转账10万元,请求其帮忙转交“小晴”。
随后,雪某谎称钱已转交给“小晴”,并代“小晴”向其表示感谢。实则将钱款挥霍,不知情的陈先生还暗自窃喜,以为帮“小晴”解决了大问题。
女友只要钱不见面
随着两人的不断接触,陈先生也多次提出见面的请求。但都被“小晴”以照顾生病家人没有时间、生病住院被隔离、所住小区因疫情被封等理由拒绝。
2019年至2022年间,雪某以“小晴”的名义,谎称自己及其家人手术、看病、生病去世、打官司需要钱款等事由,多次要求陈先生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1133159元。
其间,陈母问及陈先生与“小晴”的恋爱进展情况,陈先生表示双方关系稳定,并拿出自己用软件合成的照片以示证明。
陈母从中发现问题,要求陈先生断绝来往。
“照片是我合成的,不希望母亲跟着操心,我也怀疑过,但发小说都是真的。”陈先生认为两个人在一起就要互相信任,在此过程中,自己也多次生疑,但都被雪某以“情况属实”打消疑虑。
当陈先生出现钱款困难时,“小晴”还主动向其提供帮助,用POS机帮助陈先生刷卡“套现”,这让陈先生更加确信“小晴”对自己的感情。
后来,陈先生因无钱再给“小晴”,借口做生意向陈母借钱给“小晴”,陈母得知后,更加确信儿子被骗,便要求“小晴”归还钱款,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多方查证,最终扮演“小晴”的雪某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抓获。
▲图为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
我发现他挺好骗的
雪某在供述中称:“刚开始我就是想看看他到底有没有钱,后来我发现他挺好骗的,就越来越上瘾了。”
今年5月,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以雪某犯诈骗罪向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雪某与陈先生系朋友关系。2019年间,雪某借用此前相识的小晴身份及照片,以为陈先生介绍对象名义,使用其他手机号以“小晴”名义注册微信号,冒充“小晴”与陈先生通过微信进行网恋。2019年至2022年间,雪某以“小晴”的名义,通过微信向陈先生谎称“小晴”及其家人生病去世、打官司需要钱款等事由,多次骗取陈先生共计1133159元。其间,雪某使用“小晴”及其本人微信向陈先生归还钱款共计35528元,其余赃款用于挥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09763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雪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
河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雪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雪某退赔被害人陈先生人民币1089631元。
警方提醒
网络交友需谨慎,谨防诈骗陷阱。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们渴望交友、寻求情感寄托的心理,通过精心编造的虚假身份和故事,逐步建立信任,进而实施诈骗。在网络交友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轻易透露个人敏感信息,不随意转账汇款。
综合丨中国普法 法治日报
原标题:《“网恋4年女友,竟是我的已婚发小”》
来源:江苏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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