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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小徐在环保企业B公司随地小便被监控拍到,B公司将其退回A公司,A公司随后解雇。小徐认为未违反劳动纪律,要求赔偿。法院认为A公司违法解除,需赔偿失业金及未签合同工资差额,二审调整赔偿金额。案件引发对公司是否有权因道德瑕疵解雇员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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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6日网络公布了一则案例。

20218月,小徐加入位于辽宁省辽阳市的A公司,并随后被派遣到当地的一家环保企业B公司工作。

202284日凌晨,小徐在B公司办公楼前不足3米的地方随地小便。

这一行为被监控摄像头记录下来,并且当时有在岗的女员工。

B公司认为小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基本的道德规范,还破坏了作为环保企业的形象,并因此决定将小徐退回A公司。

随后,A公司以同样的理由解除了与小徐的劳动合同。

面对解雇,小徐并不认同公司的决定,他认为自己的行为虽然有违道德,但并未违反任何具体的劳动纪律或管理规章制度。

因此,他向辽阳市文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失业保险金损失等。

仲裁结果是A公司需支付小徐202182日至20221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15000元,而其他请求则被驳回。

双方对这一裁决都不满意,于是将案件提交给了法院。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小徐的行为虽然不妥,但并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A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此外,由于A公司没有为小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还需要赔偿小徐失业保险金损失。

对于小徐提出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法院判定A公司应支付16940.4元,并且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雇,还需支付一个月工资2911.64元作为补偿。

A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的判决,但认为小徐主张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不应支持,最终判决A公司赔偿小徐共计10717元。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公司也太小题大做了吧!半夜三更的,又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居然就开除了人,真是让人寒心!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行为虽然不对,但也不至于被炒鱿鱼啊!公司这样处理,反而显得自己没有人性,一点小事就闹上法庭,也是醉了!

那么,公司是否有权因为员工的道德瑕疵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通常限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因过失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

小徐的行为虽然不雅,但如果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这样的行为会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那么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解除。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小徐的行为并未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男子随地小便被公司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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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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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从业者,常年从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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